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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受较强冷空气和降水的共同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定于11月18日12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