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强化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衡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切实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对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挥协调,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衡水市环境信息业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包括主动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新媒体信息推送
运用新媒体,在政务微信推送信息490期1215条、政务微博推送信息3160条。在今年的全国市级环保政务微信排行榜中,连续12个月位列全国前三、全省第一,其中5个月位列全国第一。在2019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发布的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排行榜中,我局获得“最受认同公众号”“最具影响力公众号”“最受欢迎公众号”三项桂冠。涉及环境信息、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后进行发布,不存在未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情况,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与衡水日报社、衡水广播电视台、网易衡水站等本地主流媒体的通力合作。在衡水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衡水晚报开设“生态衡水”专栏,每周定期刊发环保专版。打造《美丽衡水》栏目,每周播发环保专题电视新闻。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增加调整,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监测数据等及时更新。并将企业处罚、行政审批等内容对接“信用衡水”平台,实现环境大数据的统筹使用、信息共享。及时办理网站内各类投诉、留言、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解读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回应社会重点关切问题,提高网上办事能力,优化网上服务,充分展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窗口作用。截至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00余条,信息总点击量260余万次,办理网站留言147余条,征集调查意见11次,发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类信息数12条、政策解读类文章37篇。完成网站依申请公开事件8件。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官网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扩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修订了《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载体、程序等事项,并规定各执法科室、单位和分局应当自执法决定和结果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双随机抽查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实施《衡水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公开曝光2家“黑名单”单位,与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为确保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信息公开权利得到落实,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全部依规程对申请人及申请原因进行了核查,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按时回复了申请人,没有不回复或泄露机密的情况发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官方微信宣传优势,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解决环境扰民违法问题、解读环境政策、发布环境信息、增强公众参与,使公众提升了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形成了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及时公开国家、省、市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五)新闻发布及舆情回应情况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召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10月,召开土壤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12月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壮丽70年·美丽新衡水”系列之生态衡水主题媒体见面会。
(六)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打造环保专栏节目。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了全市第一个环保专题栏目《美丽衡水》,目前已播放142期。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六五环境日主题和文明祭祀主题公益广告,在电视台以及户外展屏多时段播放。网易衡水设置生态衡水专栏,定期报道我市环保主题新闻。二是开通了“生态衡水”官方抖音。目前已推送32期作品,总浏览量达十万加,总点赞量达一千多,单条最高阅读量达9万多,与官微形成良好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3 | 增34 | 1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 | 增19 | 4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13948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以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真正摆正位置,缺乏主观性和积极性。
二是监督落实不到位。一些政务制度虽然公开了,但仍然存在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强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和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继续完善我局制定的相关方案,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