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30 作者:admin 访问量:17137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以及《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我局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内部科室单位的协同。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职工为成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道路。

  在公开载体的建设上,更加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公开形式,在办公楼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改进了环境信息网站,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在市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设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图,使政务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政务公开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的内容,通过电子信箱、内部即时通讯软件、微信平台等及时接收信息,在衡水市环保局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及时发布。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46条,其中在衡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68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数5件,计划总结1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通稿发布信息62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110条,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同时,每天在环保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市区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个,办结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确保及时、准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