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衡水市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
结果(第三批)的公示
各相关排污单位:
为推动排污权交易改革措落地落实,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冀环规范〔20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15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第三批),现对确权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联 系 人:张 旭 2360020
申林林 2392005
电子邮箱:hsshky@163.com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