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23〕656号)的要求,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对《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衡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衡政字〔2021〕7号)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同时衔接《衡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空间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的调整等相关情况,调整了生态环境分区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优化了优先保护单元的边界。结合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区域环境敏感度,优化了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形成了《衡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实施应用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2024〕89号)的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为期30日。
二、公示内容
《衡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
三、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衡水市育才街嘉利中心(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邮编:053000。
2、通过传真将意见建议传至:0318-2109037 ,联系电话:0318-2238989 。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sssthjj@163.com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