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省控空气站—景县第一中学站点自2014年投入运行,累计运行已超6年,各监测仪器出现老化现象,发生故障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影响数据正常监测。拟将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校准仪和零气发生器等更换为全新仪器。按《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衡水市嘉利中心大厦711房间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2165952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