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2-07-18 作者:应急中心 访问量:28578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激励工业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绩效等级,以生态环境高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公布了部分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指标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环应急〔2022〕119号).pdf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指标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的通知》(冀环应急函〔2022〕7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