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衡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衡水市育才南大街169号嘉利中心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邮政编码:05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shbjfgk@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牟玉乾 电话: 2166373
衡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