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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强县环保局省控空气站点更换监测设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20 作者:监测科 访问量:15946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武强县环保局省控空气站点更换监测设备的公示


我市省控空气站—武强县环保局站点自2014年投入运行以来累计运行已6年,各监测仪器出现老化现象,发生故障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影响数据正常监测。拟将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校准仪和零气发生器更换为全新仪器。按《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810日至8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衡水市嘉利中心大厦711房间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2165952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