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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17 作者:办公室 访问量:4549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吴宏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重点外贸出口企业应急天气不停产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群众健康的损害,当预测到空气质量达到应急响应条件,我局与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气象局充分会商研判,报请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对涉气的各类污染源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差异化管控。

二、外贸出口企业有关政策

针对外贸出口企业,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将满足条件的重点外贸出口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豁免类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准许从事特地经营生产,减少对企业影响。

三、人才引进有关工作

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衡水市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引才政策,突出“引”“奖”“服务”,给予符合条件的学子一定的政策照顾或资金补贴,支持鼓励人才来衡就业创业。围绕我市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征集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建立产业急需人才需求目录,推动全市人才智力与岗位对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对符合豁免保障类型的企业进行梳理确认,加大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尽快达到纳入豁免清单的条件。二是大力宣传系列人才政策,发挥人才优惠政策、特色招聘活动、优质高效服务的引才倍增效应,切实帮助企业引进、留住人才。

您对以上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517            

 

领导签薛志勇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慧  0318-2226908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