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张英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健全招商项目预审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环评审批职能已于2019年5月28日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不具有环评审批职能。按照市政府的批示要求,我局将做好项目的政策服务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
领导签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慧 0318-2226908
抄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