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谢延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橡胶和塑料制品应急响应措施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关心,我市始终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预报与管理,强化减排措施,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为实现精准治霾,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避免“一刀切”限产停产,我局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际,在对《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1100多家企业进行调研,现场考察,归纳出不同行业减排指导原则。重污染天气时,各县(市、区)按行业减排原则进行具体的减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各工业企业做到“一厂一策”,结合企业实际,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为“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操作方案与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紧密衔接,按规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8日
领 导 签 发:张久显
联系人及电话:钟艳霞 2123900
抄 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