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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18-2126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