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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全市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承担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18-2226936